二、关于“他球与门柱贴靠,当界外球入场时,间接移动了该球”。
第十八条 触球犯规
一、关于触球的定义;
二、关于“击球员用球槌拖动被撞击的球”问题;
三、关于“击球员身上携带物掉下触球犯规”问题。
四、关于“击球员球槌触及球门或终点柱,使球产生移动”问题。
第十九条 妨碍比赛
第二十条 更换球槌
第二十一条 裁判用时:可以归纳为:
1、击球权结束或宣布犯规起至呼下一号队员之间的时间;2、球
暂时要移开所需的时间;3、稍 等;4、确认比赛记录;5、回答队长提问;
6、确认替补;7、更换球;8、裁判修复场地;9、修正闪击后自球无效移
动;10、纠正放球位置(如果裁判判定击球员所放球位置影响闪击时,可以纠正);11、其它裁判认为必要的行为所需时间。
第七章 中断、推迟及结束比赛
第二十三条 中断、推迟及结束比赛(基本无大的变化)
注意:“如果比赛不可能再继续进行”的提法,它是前提条件。
第八章 裁判员
三、关于附则问题:
(一)为什么要搞附则?
(二)关于附则条款问题。
四、关于门球运动常用中、日、英文对照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