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同归于尽”的误区
林静风闲
09规则附则二在部分地方试行以来,各种解读五花八门,裁判和球员莫衷一是,无所适从。
《门球之苑》09年第5期刊登了专家的关于应对“限双”的文章。关于“如何发挥打成三次以上(含三次)双杆球(含多杆球)的威力”一节中,给出了“同归于尽”的打法:
“同归于尽 此打法是运用击双杆球犯规,场上形成的局面有效的规定,用牺牲打的方法,破坏对方的优势的打法,保持己方优势的打法。它既是无奈之举,又是采取的主动进攻的有效措施。”举出了多个利用自球撞击对方球,使自球与对方球双出界,也就是“同归于尽”的战例,并配有插图。在文章的最后,还总结了一个顺口溜:“……一摸二炸方法好,冲打要害必牺牲。……”
个人认为,上述“同归于尽”的打法,完全是对09规则附则二的错误理解。附则二规定,“击双杆球犯规”,“场上形成的局面有效”,击球员停杆、离场。那么击球员在空秆后击打(顶)对方球的时候,完全可以根据战术的需要,既可以把对方球顶出界外,也可以把对方球顶到对己方有利的任何位置(例如顶到己方的先手球附近去充作炮弹);击打(顶)对方球的时候,既可以使自球与他球双出界,也可以只把对方球顶出界,而自球留在界内,并不必“同归于尽”,“牺牲”自己,“炸”得玉石俱焚。
专家设计的“同归于尽”的战术打法,不仅可能给教练员带来错误指挥,更重要的是它还给裁判员的错误执裁提供了依据。
我们这里的一场友谊赛,我执裁。红队已是第三个双杆球,⑨球空秆后顶出了二门前的②球,自球留在界内。我判9号球员“击双杆球犯规”,令其退场,场上局面有效。一位参加过09年武汉举办的“09规则培训班”的裁判私下和我议论:
“专家说‘一摸二炸’,‘同归于尽’,9号球员自球没有出界,犯规了。”
我说:“是啊。所以9号球员要退场。”
他说:“⑨球要拿出界外!因为它没有同归于尽。”“你没有看《门球之苑》上专家的文章?那里面专家讲的空秆后顶对方球,都要自他球双出界,这才叫‘同归于尽’,自球留在界内,那怎么能行?把自球拿出界外,才算‘同归于尽’了。”
“怎么不行?规则中没有‘击双杆球犯规’把自球拿出界外的规定。‘击双杆球犯规’后,‘场上形成的局面有效’,自球停在界内,就应该有效。”我解释说。
从上面我讲述的情况可以看出,“一摸二炸”“同归于尽”的提法是一个误区,在门球界造成了很大的混乱,应该引起教练员、裁判员、运动员足够的重视。